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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出手!演员景甜广告代言触法律“红线”,被罚722.12万元

2022-09-20|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5月28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

5月28日,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官网消息,近日,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对演员景甜违法广告代言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罚没款合计722.12万元。

据了解,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监测发现演员景甜为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商品的广告代言涉嫌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按工作流程将有关线索派发广东省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核查处理。

经查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选用景甜为其生产经营的“果蔬类”食品作广告代言,相关“果蔬类”食品为普通食品,该公司无有效证据证实其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

广州市市场监管局认为,景甜在应知法律法规规定普通食品依法不得进行治疗、保健等功效宣传,且未经有效途径对代言商品有关功效进行核实的情况下,仍以自身名义和形象在广告中宣称代言商品具有“阻止油脂和糖分吸收”功效,其行为已违反广告法有关规定。

据了解,景甜上述广告代言违法所得共计257.9万元。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对景甜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464.22万元(罚没金额合计722.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对于广州无限畅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违法行为,广州市市场监管局指出,广州市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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