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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一个操作,100多万元“没了”!老伯怒告银行!结果…

2021-11-16| 来源:互联网| 查看: 317| 评论: 0

摘要: 随着手机银行的普及不少人习惯于用手机进行理财产品交易近期家住广州增城的邢老伯因银行强制平仓造成巨额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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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手机银行的普及

不少人习惯于用手机

进行理财产品交易

近期家住广州增城的邢老伯

因银行强制平仓

造成巨额资金损失

而事情的起因

仅是因为一个新的手机号?

强遭平仓损失百万?

老伯怒告银行

对此,邢老伯称自己于2018年3月去该银行办理了变更手机号码的业务,因银行未在系统中及时更新,导致其新手机号未收到账户风险提示短信,主张银行在未通知他追加保证金的情况下,对他的账户进行了强制平仓,造成了100多万元的资金损失,遂向增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银行赔偿其损失的70%,合计78万余元。

银行称已尽合同约定义务

不存在违约行为

庭审中,银行辩称其与邢老伯签署的《贵金属交易协议》中并无发送风险提示短信的相关约定,一直以来给邢老伯手机发送风险提示短信属于免费额外提供的服务。

(资料图,图文无关)

法院判决驳回阿伯诉请

法官审理认为:

★原告邢老伯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开通新手机号码后有前往银行办理电子银行手机号码的变更。邢老伯在使用新手机号码后,每次挂单交易时并未更改“接收消息手机号码”,依然默认是其旧手机号码。在使用新手机号码后,邢老伯仍有多达45笔交易和61笔保证金出入的操作,证明邢老伯的交易习惯并不依赖手机短信。

★其次,手机银行仅为贵金属交易的渠道之一,并非唯一渠道,邢老伯亦确认其通过银行手机App可以查看其保证金余额。

★综上所述,邢老伯主张银行未及时发送短信通知其追加保证金有过错,证据不足,邢老伯因未及时追加保证金导致其钯金持仓被强行止损的交易风险应由其自行承担。

一审、二审均驳回原告邢老伯的全部诉讼请求。

坊友们对这个结果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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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增城法院、信息时报

编辑:静静、媛媛(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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